合规指引:全网最低价宣称的证据留存
"本场直播全网最低价""错过再等一年"——这类价格承诺在直播间几乎每场必现。然而,"全网最低"是一个需要跨平台、跨时间比对的极强断言,一旦无法证明,就可能同时触碰广告法的虚假宣传与价格法的价格欺诈红线。机构与达人不仅要会说,更要能拿出证据。
政策背景
直播电商大促期间,价格类话术是转化的核心抓手,也是监管部门重点监测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一条要求广告内容真实、引证内容表明出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对价格欺诈行为作出系统列举;《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要求促销活动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这些规定共同构成"全网最低价"类宣称的合规框架。
核心条款解读
其一,《广告法》第十一条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全网最低"属于引证式价格断言,必须说明比对范围、比对时间与数据来源。其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列举了价格欺诈行为,包括"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其三,该规定第二十条进一步明确,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不得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其四,《广告法》第九条还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全网最低"在执法实践中常被认定为变相使用绝对化用语。
对MCN/达人/平台的实务影响
对MCN机构,"全网最低价"话术不能由主播即兴发挥,必须由商务部门与品牌方书面确认价格比对依据后写入脚本;对达人,在直播间脱口而出"全网最低"而无证据支撑,行政责任直接指向主播与广告主;对平台,平台需对价格促销页面进行巡查,发现价格欺诈会采取下架、扣分等措施。据公开口径,监管部门在查处价格违法时,要求经营者对其作出的价格承诺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即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合规行动建议
第一,尽量避免使用"全网最低""史上最低"等绝对化价格表述,改用"本场直播专属价""活动期间优惠价"等可界定范围的表述。第二,确需使用价格对比的,与品牌方书面约定:比对的平台范围、比对的时间点、价格数据来源,并将书面文件归档。第三,促销页面标示价格必须与商品详情页、结算页一致,不得在首页挂低价、详情页高价。第四,对"保价""买贵退差"等承诺,明确适用期限与范围,避免事后无法履行。第五,建立价格话术复核机制,大促前由法务与商务联合审核脚本中的所有价格断言。
展望
价格类宣称的监管将从"事后处罚"走向"过程留痕"。机构应把价格证据留存纳入选品与脚本审核的标准流程,让每一句价格承诺都有书面依据,才能在大促节点既保转化又守底线。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