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正文内容

新规解读:直播间运营者主页公示义务对MCN签约账号的影响

gd17134小时前政策解读51

一、法条要求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在直播账号信息主页显著位置公示真实有效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行政许可等信息,或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为个体工商户的,公示名称、经营者姓名、信用代码、经营场所等信息。信息变更的,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平台。

二、对MCN的影响

MCN旗下大量账号属于"实际运营他人直播间"的情形,按第二条规定同样要履行直播间运营者义务。机构需要排查:旗下账号主页是否公示了真实经营主体,而不是只挂一个昵称;账号背后实际运营公司与公示主体是否一致。

三、操作建议

建立账号-主体对照表,账号过户、变更签约主体时,同步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公示信息,避免"账号换了、主页还是老公司"的脱节状态。

免责声明:本文为公开政策信息梳理,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操作以官方发布为准。

相关文章

新规动态:各地贯彻执行公开信息汇总

跟踪原则 本文只收录公开渠道可确认的信息,例如:登记机关在办事指南中更新了经营范围条目、平台发布了机构备案指引、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渠道答记者问。对于未经官方证实的“某某省已发文”类传言,一律不采信、不转...

新规解读:与广告法、网络安全法等法规的衔接

与广告法的衔接 多渠道分发大量业务来自品牌推广,内容本质上属于商业广告。公开口径下,新规并不替代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未标明“广告”字样、使用绝对化用语等,仍由广告法规制。机构在内容审核时应同时对照广...

实务指引:经营范围如何登记“多渠道分发服务”

登记要求是什么 按照公开报道口径,新规要求相关机构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含“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这一表述。这意味着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不能再仅以“广告设计、企业管理咨询、文化娱乐经纪人”等宽泛...

新规解读:多渠道分发与普通MCN业务的边界

为什么要区分边界 新规并非简单把所有MCN都划归监管,而是聚焦“多渠道分发”这一行为特征。公开口径显示,判断一家机构是否属于服务提供者,核心看其是否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上、以账号矩阵方式持续性地分发信息内...

微短剧备案:MCN入局短剧赛道的立项与成片审核流程

一、监管框架 网络微短剧作为网络视听节目,按照网络视听内容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审核管理。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开管理要求,微短剧实行分类分层审核:投资规模较大、主题重要的重点剧目由广电主管部门审核,一般剧目...

风险提示:AI换脸、合成声音仿冒名人带货的法律风险

一、典型情形 把明星脸换到带货视频中,"隔空代言"; 合成知名主播声音口播产品; 用AI生成"用户 testimonials"伪造好评。 二、法律后果 此类行为至少面临三重风险:一是违反《互联网信...